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守好“两条底线”的重大举措、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具体行动,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通过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整改。根据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一(序号50-8)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最低的怒江州泸水市仅为19.8%。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二)整改情况
1.加大资金投入,压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分年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2.按照“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推进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3.建立健全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资金投入机制,落实资金配套承诺。建立分析调度、督查通报、约谈预警等工作机制,确保全县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成效
1.按照《“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镇沅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2024年目标值50%,2025年目标值提高到73%。加大资金投入,压实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高效提升。
2.镇沅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逐年提高:2023年40.37%,2024年达43.78%,2025年11月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50.99% ,距2025年73%以上的市局要求差距达22.01个百分点,通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间接减少了水体污染风险,为饮用水源保护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存在问题二(序号50-26)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应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8.7万吨/日,但实际新增56.3万吨/日,完成率仅71.54%。
(二)整改情况
1.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现场督导检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推进措施,下发通报预警。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开展制度《镇沅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一厂一策”方案》,针对现状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2.适时约谈整改滞后主管部门领导、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针对镇沅县污水处理厂未实现厂、网统一运行管理,镇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研究,加快推动“厂网一体”系统治理,将污水处理厂扩建与管网完善、泵站建设统筹推进,实现污水收集、输送、处理全链条优化。
(三)整改成效
完成《“十三五”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规定的“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下达的目标任务。目前镇沅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5000m³/d,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2024年1-12月平均日处理量0.4522万立方米,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同时,积极谋划包装镇沅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完善工程项目,计划将污水处理厂扩建5000m³/d规模,项目建成后总处理能力达到10000m³/d,满足县城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污水收集处理需求。
三、存在问题三(序号50-27)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普遍偏低。云南省24个明确了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的重点城市中,2020年有18个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蒙自、临沧、香格里拉、泸水、宣威等5个城市不足20%,泸水市仅9.9%。
(二)整改情况
1.压实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配套资金,积极争取国家专项支持,加快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镇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年来争取到棚户区改造、供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有效提升了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2.统筹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通过防洪排涝工程、棚户区改造、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落地实施,有效整治污水管网破损漏损、错接混接、雨污混流等问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年省级下达新增、完善污水配套管网目标任务,逐年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从2023年40.37%提高到2024年43.78%。
3.加强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每月调度运行情况、建立约谈预警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镇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职能,要求镇沅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落实“建管并重、长效管理”原则,建立市场化运维机制,完善管道设施日常巡查、养护、维修长效制度。
(三)整改成效
通过近年来争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有效整治雨污混流、清污混流,消除管网空白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新建、完善污水管网任务,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逐年提高,2025年11月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50.99% ,距2025年73%以上的市局要求差距达22.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