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守好“两条底线”的重大举措、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具体行动,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通过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整改。根据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一(序号46-17)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普洱市部分县(区)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及裸土扬尘管控不严格。云南景谷产业园区景谷雨旋木材有限公司等多家木材加工企业降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园区将军路附近等多个空地露天堆放大量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无防扬尘措施。
(二)整改情况
1.认真按照《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普住建发〔2023〕81号)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结合我县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实际,制定《镇沅县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监督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建筑施工工地开展督导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对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立即采取错峰建设或停工整改等有力措施,倒逼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3.督促县城周边产业聚集区企业严格落实降尘抑尘措施。对粉尘排放问题突出的企业、施工作业场所,通过加密洒水、堆料喷淋等手段加强扬尘管控;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大产业聚集区扬尘日常监管力度。
(三)整改成效
完成市政府下达镇沅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各项考核目标,达到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存在问题二(序号46-27)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思茅区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推进缓慢,至督察时仅完成管网检测的39.5%,未达到《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17个片区雨污分流和管网改造项目未全面完成。宁洱县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逐年下降,从2020年的27.6%下降到2022年的18.7%,下降幅度超过47.6%;澜沧、江城、景谷、孟连等多个县城雨污分流不到位。
(二)整改情况
1.加强污水管网摸底排查、规划,精准掌握污水排放去向和污水产量等基础数据,并做好污水收集能力提升规划,结合镇沅县管网普查成果,全面摸清现有管网老化破损、混接错接等底数,精准识别污水收集空白区。
2.加快推进县城东部污水管网项目建设,填补东部片区污水收集空白。通过防洪排涝工程、棚户区改造、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等项目落地实施,完善了城郊结合部管网布局。
3.加大老旧小区(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力度,通过镇沅县2023年供排水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3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彻底消除城市易涝点17个,逐步解决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收集率低等问题。
(三)整改成效
1.完成镇沅县城区排水管网排查工作,摸清县城市政排水管网家底,查明测区范围内排水管网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雨污混接情况,形成城市排水管线成果资料,为管网的设计、改造提供基础资料。
2.逐步实施雨污分流和管网改造项目,通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有效解决市政排水管网不足及配套基础设施短板问题。
3.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逐年提高:2023年40.37%,2024年达43.78%,2025年11月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达50.99% ,距2025年73%以上的市局要求差距达22.01个百分点,通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间接减少了水体污染风险,为饮用水源保护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存在问题三(序号46-35)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普洱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全市91个非城关镇镇区仅有22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仅为24.18%,距离全省2023年覆盖率达55%、2025年达70%的目标差距巨大。
(二)整改情况
1.按照《云南省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申报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来解决城镇污水资金问题。2025年,已申报和平镇、田坝乡2个污水治理建设项目,预计2025年底完成建设,目前,田坝乡田坝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程序,并已开工建设,和平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经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启动招投标程序。
2.2024年完成九甲镇、古城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完成1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乡镇镇区污水治理目标。为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镇沅县多渠道、多路径推进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前镇沅县全县共有8个乡镇(非城关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覆盖5个镇,分别是勐大镇、者东镇、振太镇、九甲镇、古城镇。
(三)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镇沅县乡镇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62.5%,低于省级年度目标。待和平镇、田坝乡完成项目建设,集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将提高至87.5%。
四、存在问题三(序号46-36)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普洱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多以简易填埋和露天焚烧方式处置。思茅区、墨江县、澜沧县等县(区)部分乡镇均采取简易填埋、露天焚烧等方式处理,现场生活垃圾四处溢散,部分垃圾直接顺山体倾倒。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较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类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仅为41.52%。景谷县1897个村庄中,仅485个村庄实现收运处理,收集率仅为26%。
(二)整改情况
1.优化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布局,将部分交通方面且运距较短的乡镇镇区、村组垃圾收集转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2.完善乡镇集镇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提高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
3.镇沅县全县共有8个乡镇(非城关镇)、109个行政村,1504个自然村。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覆盖8个镇,其中,自建垃圾处理设施2个(热解类),分别是九甲镇、振太镇;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6个,分别是田坝乡、古城镇、勐大镇、者东镇、按板镇、和平镇。
(三)整改成效
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覆盖1504个自然村,覆盖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