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7条第1、2款规定,采矿权人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为有效维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镇沅县辖区内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采矿权进行公示。请矿业权人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镇沅县自然资源局到期采矿权公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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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许可证号 | 矿业权人 | 项目名称 | 有效期截止时间 |
1 | C5308002010087120073119 | 孟连县荣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镇沅分公司 | 孟连县荣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镇沅分公司镇沅县古城镇建民石膏厂石膏矿 | 2026年2月20 日 |
2 | C5308252009067120031807 | 镇沅县贵荣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镇沅县贵荣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木厂铅锌矿 | 2026年3月18日 |
镇沅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