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序号
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1
镇国用(2014)第0457号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普洱石油分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镇沅县振太镇环城路
土地面积:2253.90
未抵押
未查封
声明人:温丰城(代理人)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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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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