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读:镇沅县金融支持“村集体+林下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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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重要部署,根据《银行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末,实现与勐大镇文来村、桂花甲村,振太镇邦庆村、黄梨村,2个镇、4个村集体、5个企业、6个合作社/家庭农场、7个村民小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为2户企业、100户农户提供绿色产业专项贷款,支持蔬菜绿色高效栽培技术,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减量增效,加大节水设施设备投入。支持林下药材种植、养殖项目启动与初期发展,绿色信贷投放达到2000万元。 到2028年末,实现勐大镇林下药材、绿色蔬菜;振太镇咖啡、林下药材、人工菌种植;者东镇冬农蔬菜、咖啡;恩乐镇沃柑、晚熟芒果4个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产业集群,实现全县其他5个乡(镇)均有地方特色的绿色产业集群,绿色信贷余额增长6000万元,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 三、试点对象 勐大镇:重点支持文来村、桂花甲村从事绿色农业、生态养殖、农产品绿色加工等绿色产业的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集体。 振太镇。重点支持邦庆村、黄梨村从事绿色农业、农产品绿色加工等绿色产业的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村集体。在邦庆村三家村组、大竹林组发展咖啡种植。在黄梨村栽培滇黄精、重楼、茯苓等。 四、发展路径 范围:中药材、蔬菜、水果、咖啡、人工菌等;林下养殖、循环水养殖等;绿色食品加工、环保包装材料生产等;农家乐、乡村民宿、生态采摘园等。 模式:在试点村探索开展“银行+企业/合作社+农户”“银行+企业/合作社+农户”和“银行+村集体+企业/合作社”等模式,实现村集体统筹、经营主体带动、金融机构协同、农户增收。 收益分配: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入股、提供就业岗位等方式参与林下经济项目,获取租金、分红、劳务管理费用等收益。经营主体在林下经济项目中获得收益后,按照约定比例向村集体支付管理费用或利润分成。 五、职责任务 政策赋能与生态价值转化:产权改革与资源整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倾斜、产业链延伸; 资源整合与利益联结:资源整合与规划、组织协调与服务组织村民参与林下经济项目的实施、协助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评估; 产业带动与市场对接:订单农业与供应链整合、全链条服务、市场拓展; 产品创新与精准服务; 银保联动与增信支持。 六、实施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2.坚持有效施策;3.加强风险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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