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镇沅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运用 | ||||||||||||
|
||||||||||||
一、草案制作依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 知》(自然资办发〔2022〕13 号) ,加快推进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自 然资源政府公示地价体系构建工作。2023 年,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 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 号) ,要求充分认识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的重要意义,明确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体系。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结合相关规程编制了《云南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工作实施 方案》,并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 有关工作的通知》 (云自然资便笺〔2023〕969 号) ,加快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体系,在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成果基础上,以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全面开展我省自然资源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目标任务 目标: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是以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 按照《草地分等定级规程》 (送审稿) 、《草地估价规程》 (送审稿) 等技术标 准,根据草地的自然因素、牧草生产因素、生态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建立草地定级指标体系,揭示区域内部草地利用差异和地域差异,划分草地级别。在草地定级的基础上,评估确定基准地价,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 任务:以 2022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的草地现状图斑作为定级单元,形成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底图;开展资料收集整理,结合专家论证,确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草地定级因素指标体系、指标权重、指标等级划分及分值标准; 以定级单元为基础,进行资料分析量化处理;开展草地定级评价工作,划分草地级别;基于草地定级成果,评估确定基准地价;建立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数据库,编制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 范围:本次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的工作范围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全部行政辖区范围,按板镇、勐大镇、者东镇、古 城镇、振太镇、九甲镇、恩乐镇、和平镇、田坝乡。 三、成果应用 1.促进园地、林地、草地的流转,规范园地、林地、草地的管理和市场化。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园地、林地、草地使用权、承包权及经营权等流转逐渐增多且复杂化,合理应用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能促进园地、林地、草地合理流转,可以做到按质定价、公平合理。另外,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将为园地、林地、草地管理和市场的规范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2.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定时更新有助于显化维护园地、林地、草地资产,为实现土地资产的利益最大化,为土地资产管理及土地市场建设提供依据;更有助于保护园地、林地、草地交易双方的权益提供保障,可规范交易秩序,使交易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3.建立及完善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体系能够为今后园地、林地、草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价值评估行为提供参考,并为园地、林地、草地的租赁、转让、转租等流转行为提供科学合理的指导价格。 4.摸清园地、林地、草地家底,为实现园地、林地、草地资源动态管理和自然资源清查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为促进园地、林地、草地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保护并重转变提供基础支撑,实现数量、质量上的综合管理,达到可持续的生态保护。 5.为今后修编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园地、林地、草地的数量、质量、布局及各单元的自然利用及经济属性信息等,且为生态红线划定调整提供参考。 6.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为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提供依据和参考。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