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镇沅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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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镇沅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镇政发〔2023〕92号,以下简称《清单》)。为便于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公众了解《清单》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过程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理顺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晰部门权责边界,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精神及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按照《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梳理审核,依法提出县金融办权责清单的初步意见,并征求意见,同时进行合法性审查,经过修改完善形成了《清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此次对县政府金融办公室的权责清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共3类行政职权事项)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事项、监督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共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5项和责任事项21项,其中行政处罚权力事项1项,责任事项9项;行政强制权力事项3项,责任事项7项;行政检查权力事项1项,责任事项5项。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落实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现象。要及时将调整后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同时,要加强对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能职责变化,及时对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完善,确保权责清单的准确性、时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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