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有关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解读情况
经梳理排查,截至4月初,全县政策文件解读5件,均由县政府办解读发布,相关文档已按要求关联。各乡镇各部门通过政务新媒体、电子屏、展板等平台以文字、图文形式解读政策文件16件,但未在政府网站解读栏目发布,解读程序不规范、形式单一。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好“三同步”解读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读工作,全面落实好《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抓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落实。政策文件起草单位报送审批文件未同步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且未作出合理说明的,县政府办公室收文科将予以退文。作出不予解读说明的需由承办秘书科室与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会商研判,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退文,补充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后重新报送。调研科室办件时,应当将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性文件一并报分管政府领导审签。对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性文件应当同步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规范性文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政策文件正式印发后,文件起草部门应当根据定稿文件对解读材料修改完善后,及时报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最迟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并做好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的相互关联。
(二)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按照《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云政办发〔2023〕13号)要求,由牵头起草政策文件的部门负责制定解读方案和解读内容。解读内容应当包括政策性文件的出台背景、制定依据、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核心举措;政策性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存疑、质疑的内容。要探索运用图文、图表、动漫、视频、问答等多元化形式,进一步加强对事关企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关于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政策解读情况检查,季度检查结果在同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运用于年度政务公开年度考评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好政策文件起草单位规范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并做好网站上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的关联。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要求,在本单位开展解读培训,有效提升单位内部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并及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