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具体事项
服务对象
环境保护宣传、普法及 志愿服务。
1.每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1次;
2.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开展各项主题活动至少一次;
3.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日常开放与集体开放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好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
5.利用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两微”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科普;
6.及时在镇沅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境质量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7.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
群众
信访服务。
畅通“12369”热线、网络、来信、来访等渠道,对信访问题做好登记,及时调查处理并答复信访人,积极参与调处污染纠纷,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基层
生态环境准入服务,对企业开展涉及生态环境相关事项的帮扶。
1.在镇沅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环保服务窗口,选派业务素质强的工作人员进驻窗口,受理事项申报材料;
2.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环评办理帮扶指导;
3.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帮扶指导;
4.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进行帮扶指导;
5.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帮扶指导;
6.为企业提供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咨询服务;
7.开展核与辐射政策宣讲进企业活动。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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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zyzfwz@126.com 0879-581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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