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政策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14 来源: 编辑:镇沅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

根据《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农〔2025〕6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政策(建设内容)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文件依据。《农业农村部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167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55号)、《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农〔2025〕63号)。

二、补助对象。年满16-6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三、补助内容。主要用于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考试考核、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培训食宿(包括聘请教师、农民集中培训食宿费)、交通费(包括聘请教师往返交通费补助、学员外出观摩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

四、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项目培训时长为5-15天,补助金额参照人均4300元测算。

五、申报程序。有意愿参训的对象全年均可申报。培训对象可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也可直接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名。

咨询电话:0879-5813165

监督电话:0879-5812060

监督电话: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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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zyzfwz@126.com  0879-581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