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绿色工业倍增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发布日期: 2023-11-23 来源: 编辑:镇沅县工信局 阅读次数: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大抓工业、大兴实体的决策部署,深度融入普洱市建设“两示范、一胜地”战略布局,回答好“普洱之问”,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4个50亿”产业目标,推动绿色工业高质量跨越发展,按照《镇沅县绿色工业倍增五年行动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快绿色工业发展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业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富国之源,这一定位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同时指出工业是国家经济命脉所系,中国是个大国,必须要做强实体经济,不能“脱实向虚”。深刻认识工业高质量发展关系到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局,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在工业,重点也在工业;深刻认识工业是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生产效益最高,提升速度最快的部门,加快县域经济整体发展速度,离不开工业的引领和支撑,没有工业的快速发展,就难以提高县域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就无从谈起。工业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物质基础,是构筑未来发展优势赢得竞争主动的根基,也是壮大县域经济的根本保证。把工业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实施工业立县、工业强县战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奋斗目标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会精神,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答好“普洱之问”镇沅答卷的具体行动;是突破财政困局,打开发展局面的具体举措。

(二)发展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大抓工业、大兴实体,确立工业立县、工业强县战略,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推动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工业体系,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工扶农、以城带乡不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工业立县、工业强县”战略实施,全面实施绿色工业倍增五年行动,提振全县发展绿色工业的信心、决心,强化工业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不断加大工业投入,加快推进要素向工业聚集,优化工业产业布局,不断提高产业聚集度,推动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工作,推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持续提高绿色工业比重,逐步建立绿色环保、循环可持续的特色工业体系,全力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打造“中国重要的黄金产业基地、云南省重要的陶瓷水泥建材基地、普洱市重要的林板林化及林业‘双百’工程原料基地、普洱市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按照普洱市“两示范,一胜地”发展定位,以建设国家绿色经济示范区为总抓手,全面开启镇沅县绿色工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围绕全县“4个50亿”产业目标,按照“一二三四五”的发展思路(工业总产值翻一番达到50亿元、构建二个超15亿元产业集群、创造3亿元税收贡献、打造四个重要工业基地、集中开发五个片区),到2025年实现绿色工业总产值5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18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达到15%以上,上缴税金3亿元(地方留成部分1亿元以上),新增就业人数达2000人,全县规上企业达19家(其中:茶叶规上企业5家),培育1户上市企业,国家级绿色矿山4个、绿色工厂2个。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始终坚持绿色低碳、开发与保护并重,推动镇沅工业绿色发展。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的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坚持发展为要,数量质量并重。树牢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不断提升绿色工业企业的竞争力,实现市场主体发展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

——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制定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

——坚持产业引领,强化精准施策。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和市场规律,坚定不移兴工业、强企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完善产业支持政策,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统筹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和绿色工业企业培育壮大。

——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使准入更便捷、监管更有效、服务更高效,充分激发绿色工业企业活力和内生动力。

——坚持公平竞争,促进平等发展。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确保绿色工业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现平等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四个重要的产业基地

1.中国重要的黄金产业基地。以和平镇为中心规划建设中国重要黄金生产基地,以中国黄金镇沅分公司为龙头,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到2025年年产2.5吨黄金,实现黄金采选冶各环节工业总产值19亿元,实现就地产金,培育规上企业达4户。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平镇人民政府、县供电局、人行镇沅县支行、农行镇沅县支行、县农商行、邮储银行

2.云南省重要的陶瓷、水泥建材基地。以者东镇、勐大镇为中心规划建设水泥建材生产基地和陶瓷加工基地,到2025年实现年产120万吨熟料、100万吨骨料、30万吨机制砂和年产30万吨高岭土、800万平米建筑陶瓷、60万件日用陶瓷、5万件工艺陶瓷,产值15亿元目标,建成云南省重要的陶瓷、水泥建材基地。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县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者东镇人民政府、勐大镇人民政府、县供电局、人行镇沅县支行、农行镇沅县支行、县农商行、邮储银行

3.普洱市重要的林板林化、林业“双百”工程原料基地。以按板镇、恩乐镇现代林业园区为中心规划建设普洱市重要林板林化及林业“双百”工程原料基地,到2025年实现年产25万方板材、5万吨木片、10万件家具、1万吨松香、0.2万吨松节油、实现年工业产值7亿元目标。

牵头单位: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国资委、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恩乐镇人民政府、按板镇人民政府、县供电局、人行镇沅县支行、农行镇沅县支行、县农商行、邮储银行

4.普洱市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以镇沅小微园区、勐大镇为中心规划建设普洱市重要的绿色食品加工基地,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的思路,做好规划引领,通过加大政策引导和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基础设施,使恩乐片区成为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投资洼地和价值高地,采取“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精准服务的办法,引进带资金、带项目创业型企业和领军型人才、创新型人才到县城投资创业,通过五年努力将恩乐片区打造成普洱市产城融合发展、小微企业孵化、高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到2025年实现绿色食品等工业总产值6亿元目标。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农科局、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恩乐镇人民政府、按板镇人民政府、县供电局、人行镇沅县支行、农行镇沅县支行、县农商行、邮储银行

(二)集中开发五个片区

1.和平片区(19亿元)

2020年底,和平片区有规上企业3家(镇沅黄金公司、普洱恒益矿业公司、镇沅华硕贵金属发展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10.87亿元。到2025年底,新增规上企业1家(专业采矿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9亿元,比2020年增8.13亿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和平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

2.者东片区(11亿元)

2020年底,者东片区有规上企业2家(普洱昆钢嘉华水泥公司、镇沅九源矿业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7.87亿元。到2025年底,新增规上企业1家(三章田煤矿),实现工业总产值11亿元,比2020年增3.13亿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者东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农科局、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

3.恩乐片区(5亿元)

2020年底,恩乐片区有规上企业3家(楚景木艺公司、筑城混凝土公司、昌辉实业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2.41亿元。到2025年底,新增规上企业2家(诚信支农煤炭公司、寅森木业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5亿元,比2020年增2.59亿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恩乐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电局

4.按板片区(6亿元)

2020年底,按板片区有规上企业4家(坤义林业公司、祥惠木业公司、松香厂、迎春茶叶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1.25亿元。按板片区2025年工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新增规上企业1家(普洱林产业集团镇沅林业发展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6亿元,比2020年增4.75亿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按板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茶特中心、县农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

5.勐大片区(6亿元)

2020年底,勐大片区有规上企业1家(金穗粮油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0.8亿元。到2025年底,新增规上企业1家(普洱宝岭矿业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6亿元,比2020年增5.2亿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勐大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电局

四、扶持政策

(一)扶持要求

1.扶持原则。对工业企业的扶持坚持“三扶三不扶”的原则。一是扶大不扶小,优先扶持产值、税收、就业贡献大的企业;二是扶强不扶弱,优先扶持管理规范,团队强、思路清、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三是扶优不扶劣,优先扶持工艺设备先进,科技创新水平高、能效水平优、安全环保手续全的企业。对使用限制类、淘汰类生产工艺或装备及当年有环保、安全、节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立案查处的工业企业不予政策支持和奖励。

2.扶持对象。县内注册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工业企业。

(二)要素优先保障政策

建立与工业发展相适应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工业发展留足空间。切实加大统筹力度,着力破解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坚持要素跟着工业走,围绕工业项目落地安排要素保障,按照“三优先”(新增建设用地用林指标优先向工业覆盖、年度报批指标优先保障工业发展用地需求、重大工业项目用地用林优先保障)的要求提供要素保障,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科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三)资金扶持政策

1.全县设立规模为3000万元企业发展基金,对镇沅县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提供短期资金等支持。自2022年起,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4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绿色工业倍增行动实施,优先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人行镇沅县支行、农行镇沅县支行、县农商行、邮储银行

工作时限:产业发展基金为项目启动建设提供金融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为项目建成投产达到扶持条件后给予兑现奖励

2.金融支持。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工业发展引导基金统筹使用力度,实施精准投放,引导金融部门进一步整合资源、开发金融新产品支持绿色工业企业培育发展。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为绿色工业企业贷款有效增信。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在保证基金安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全力支持绿色工业企业发展。实施金融服务绿色工业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调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工业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方案。积极搭建银政企协作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贷款便捷通道,鼓励引导信贷资金支持绿色工业企业培育。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人行镇沅县支行、农行镇沅县支行、县农商行、邮储银行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3.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按照项目当年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率×50%比例给予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金融办、人行镇沅县支行、农行镇沅县支行、县农商行、邮储银行

工作时限:按条件完成投资额度,提交相应材料后,1个月内完成办理

4.产值、税收贡献奖励。新入驻镇沅县的工业企业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超过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工作时限:完税后第二年达到相应条件给予奖励并提交相应材料后,1个月内完成办理

5.上规稳产奖励。自2021年起,新入规的工业企业并稳产保规3年以上的,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分3年兑现,每年兑现10万)。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工作时限:企业达规后提交相应材料,1个月内完成办理

6.在规企业促销扩产奖励。在库的规上企业工业总产值和销售收入年均同比增长15%以上,按主营业务收入的0.3‰给予扩销促产奖励。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工作时限: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后,1个月内完成办理

7.高新技术产业化奖励。国家重大科技成果、省科技发明科技创新二等奖以上(含)的高新技术项目在镇沅县实现转化投产,给予成果转化资金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年。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科局

工作时限: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后,1个月内完成办理

8.上市奖励。县内注册工业企业上市成功的视情况给予奖励,在主板上市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中小板上市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创业板上市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新三板上市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上市费用奖励。县外注册的主板上市企业将公司总部迁至镇沅县内注册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金融办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工作时限: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后,1个月内完成办理

(四)优化投资服务环境

1.建立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凡经县委县政府认定的重大工业项目享受行政审批“一站式、一条龙”绿色通道服务。项目全过程享受县绿色工业专班项目经理一对一专门服务,直至项目建成投产。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工信局(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

工作时限:项目建成投产前

2.建立重点项目入库退库制。根据各工业项目推进情况,及时更新项目库,按项目进度进行竣工投产项目退库和新进项目入库管理。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农科局、县统计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3.全面营造公正法治的发展环境。严格执行和落实“放管服”改革,取消和减少对企业行政干预,进一步营造“不干预、只排忧,不打扰、只解难”的亲清政商关系。坚持急企业所需,想企业所想,对企业向上申请资金和政策扶持事项,做到第一时间办理;对工业企业反映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按职责分工限时办理;对企业关于营商环境投诉,严格按照《普洱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办理。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政务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镇沅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县工商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应急管理局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4.引导和鼓励镇沅县内其他企业和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镇沅县内注册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县教体局、县政务局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五)加大招商引资项目服务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充分利用我县丰富资源禀赋,聚焦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借力新一轮“中企入滇”,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与我县产业契合度好的旗舰型产业项目。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对来镇投资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有关部门提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

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水务局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六)强化工业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新时代人才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重在素质的原则,紧紧抓住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突出工业企业家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四个重点,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绿色工业人才队伍,为绿色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快引进培养选拔懂工业、懂政策、懂技术的工业企业经营管理服务人才;县人社部门、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要创新培训机制,采取“以工代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岗前技能培训”等方式大力培养能熟练掌握现代化工厂技术操作技能的产业工人,不断壮大产业工人队伍;住建、卫健、教育等部门要创造良好的住房、医疗及子女教育条件支持企业吸引更多优秀的职业经理人、专业人才、技术骨干到企业工作;投资促进部门要采取“一事一策”“一人一策”精准服务的办法,引进带资金、带项目创业型、领军型、创新型人才到我县投资创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总工会、县高级职业中学

工作时限:长期坚持

(七)定期开展表彰奖励

每五年开展一次高规格的评选表彰活动,对镇沅县工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奖励,营造全县上下体制内外关心工业、社会各界支持工业、资金资本流向工业的良好氛围和价值导向。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

工作时限:每五年1次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

1.成立县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关于成立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镇办发〔2021〕65号)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县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绿色工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实现绿色工业高质量跨越发展。

2.成立县绿色工业工作专班。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领办,分管工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协助,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信局局长兼任,调整充实4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专班主要负责全县重点工业发展项目统筹指挥、组织协调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征地拆迁等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组建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指挥组。实行“五个一”机制(即: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牵头单位、一套班子、一包到底),根据重点工业项目工作需要,细化绿色工业工作专班责任分工,组建由绿色工业工作专班领办任指挥长,专班协助、协调任组长,牵头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为成员的县绿色工业专班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组,确保所有重点工业项目有人抓,项目工作得到快速推进和落实。

4.实施项目经理制。实施“五个到位”机制(即:全程服务到位、手续代办到位、要素保障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政策兑现到位),强化项目的跟踪服务。绿色工业专班办公室根据重点工业项目需要安排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全程参与该项目推进各项工作,直至项目建成投产。

5.建立绿色工业部门联络员制。绿色工业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与绿色工业专班日常联系和各重点工业项目要素保障、服务工作。

6.实行绿色工业片区责任利益挂钩机制。实行绿色工业片区责任利益挂钩机制。各乡(镇)要切实加大统筹力度,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工业项目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围绕工业项目落地安排要素保障,着力破解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确保绿色工业工作落细落实。从2022年起,每年给予安排不少于50万元的绿色工业工作经费。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敢于担当、强化服务,提高服务绿色工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各乡(镇)要围绕全县工业发展定位,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辖区内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和辖区内现有工业企业服务工作。督察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做好重点工业项目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县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工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完善工业发展考核奖惩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工业立县、工业强县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绿色工业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绿色工业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爱护企业家、帮助企业家成长、同企业家交朋友的氛围。要把服务支持绿色工业企业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真正让到我县投资创业的企业感到温暖、受到尊重,在全县上下形成大抓工业,关心支持绿色工业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绿色工业倍增行动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工业企业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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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zyzfw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