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9-21 来源: 编辑:镇沅县住建局 阅读次数: []

为深入贯彻落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多部门联合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普洱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普住建发〔2026〕45号)精神,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建筑市场行为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等违法“三包一挂”行为;挂靠资质,无资质、出借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无证或超范围承揽业务,勘察设计文件造假。

(二)建筑施工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未按规定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违反建设程序行为;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规无证施工行为;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报告弄虚作假,伪造安全生产有关证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明知危大工程隐患不排除仍冒险施工、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瞒报谎报迟报事故、被停工拆除后擅自恢复生产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城镇燃气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无证非法经营、违规充装报废瓶和超期未检气瓶、向非法“黑气点”供气、跨区域私自流动供气和加价倒卖燃气等经营充装环节违法行为;私设气瓶储存窝点、瓶对瓶倒气、无危化品运输资质车辆非法转运瓶装燃气、流转使用无溯源二维码黑钢瓶等气瓶储运环节违法行为;餐饮门店密闭房间放置钢瓶、私自改装和封闭燃气设施、使用超期软管和不合规灶具、未安装燃气报警器等用户端违规用气行为;销售无合格证和3C认证劣质燃气灶具、减压阀,售卖假冒燃气配件等燃气器具市场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建筑市场行为、建筑施工领域、城镇燃气领域

举报电话:0879-5711377;邮箱:zyjsj5811377@126.com。

(二)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三、有关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提供建筑市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问题线索。

(二)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对举报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线索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7日。


镇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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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zyzfwz@126.com  0879-581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