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监督管理。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工业企业、服务行业、建筑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种植养殖户、城区别墅及自建房住户等各类取用水主体。
二、整治时间
自2026年7月10日—2026年9月20日。
三、整治内容
1.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
2.未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3.取水许可到期未延续;
4.取水计量设施管理不规范;
5.在城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未经审批取用地下水;
6.不再使用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未及时封闭或封闭不规范。
7.地热水、矿泉水取水手续缺失。
四、整治方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服务行业、建筑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种植养殖户、城区别墅及自建房住户等可能存在非法取用地下水的各类取用水主体进行排查,发现有违法取用地下水的用水户进行登记并报县水务局处理。发现一起报送一起,随时发现随时上报。
(二)县水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排查整治,对违法凿井、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擅自变更取水用途、破坏水利工程和计量设施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县水务局:0879-5813826
恩乐镇:0879-5811774
古城镇:0879-5836002
勐大镇:0879-5841103
振太镇:0879-5851094
按板镇:0879-5621129
九甲镇:0879-5866206
和平镇:0879-5868178
者东镇:0879-5876064
田坝乡:0879-5871007
特此公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