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乡(镇)和县级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结果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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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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