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29 来源: 编辑:zy 阅读次数: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预防和减少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镇沅县划定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68350.08公顷,图斑数3290个。涉及镇沅县9个乡镇113个村委会(社区),占国土面积的39.87%,占全县林地、草地、裸土地面积的52.57%,占全县生态红线面积的67.62%。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规定在境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示意图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

附件1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2

1

按板镇

16613.15

2

振太镇

25280.27

3

勐大镇

36822.43

4

田坝乡

13697.52

5

恩乐镇

19735.09

6

和平镇

8749.94

7

者东镇

21174.88

8

古城镇

16914.01

9

九甲镇

93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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