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千家寨茶树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含智慧充电桩)EPC 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03 来源: 编辑:镇沅县政务局 阅读次数: []

1.招标条件

镇沅县千家寨茶树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改复字201924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镇沅县国翔国有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停车场(含智慧充电桩)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沅县千家寨茶树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含智慧充电桩)EPC 项目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共建设8处站点;分别为恩乐镇民族文化馆充电站:占地面积782.4㎡,建筑面积356.1㎡,安装160KW直流快充桩4台;恩乐镇百姓公寓充电站:占地面积592.5㎡,建筑面积356.1㎡,安装160KW直流快充桩4台;者东镇充电站:占地面积1168.86㎡,建筑面积179.86㎡,安装160KW直流快充桩2台,400KW直流快充桩2台;者东镇新庄村南浩组充电站占地面积393.99㎡,建设面积393.99㎡,安装120kw直流快充桩2台;镇沅县古城镇公共停车场充电站:占地面积387.2㎡,建筑面积:251.21㎡。安装120kw直流快充桩2台;九甲镇充电站:占地面积118.36㎡,建筑面积41.56㎡,安装160KW直流快充桩2台;镇沅南部充电站(河西村):占地面积980.26㎡,建筑面积139.86㎡,安装160KW直流快充桩2台,400KW直流快充桩2台;镇沅县人民政府停车场(内部)充电站;占地面积214.1㎡,建筑面积74.3㎡,安装160KW直流快充桩2台。

2.3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

2.4 项目地点:镇沅县恩乐镇、者东镇、九甲镇、古城镇。

2.5 招标范围:完成镇沅县千家寨茶树王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场(含智慧充电桩)EPC 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更改、竣工验收及后续服务,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供报批报建手续资料、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保证各阶段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②施工部分:完成设计施工图(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并负责一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审核等工作,确保各用电工程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并通电;

③完成充电设备的安装、调试,按照招标人要求直联入政府相关平台和企业运营维护管理平台,为招标人提供至少1次的数据迁移服务,保证设备与相关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至顺利运行交付使用。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6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及设备安装工期 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及计划总工期以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7质量要求:项目的设计、设备、施工须满足电动汽车充电站相关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现行最新新能源充电桩质量标准等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强电设备须达到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并投运);其他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资质证书要求:(1)设计部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或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部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具备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三级及其以上等级。

3.5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求:本项目设置一个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①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职称,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②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③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⑤其他人员 :设计和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的其它主要管理人员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6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任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说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信誉要求:(1)“信用中国”网站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工,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可协助招标人对接协调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但不得干预招标人对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合理委托事项。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联合体合同约定的专业分工进行认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合同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3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普洱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8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 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其他:

(1)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普洱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技术服务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金额为800万元,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规定,本项目应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6万元。招标人决定该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如出现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沅县国翔国有资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恩乐镇民族文化馆C区2楼

联 系 人:李宏晨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普洱人家84栋二单元201室

联系人:付工、李才华、官华、李明宇

行政监督单位: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879-58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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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zyzfwz@126.com  0879-581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