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省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相关要求。为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已启动了镇沅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镇沅县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11月18日公布实施,通过对近三年来全县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物价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进行分析,全县2022年至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67%、人均GDP增长2.92%、农业生产总值增长1.87%,经济发展较为平稳,现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效果较好。经初步研究决定镇沅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镇沅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7月3日,公众可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zysczx@126.com,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0879-3060226。
附件:1.镇沅县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
2.征询意见表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