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求“镇沅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标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04 来源: 编辑:镇沅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省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相关要求为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已启动了镇沅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镇沅县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20231118日公布实施,通过对近三年来全县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水平、物价水平、土地供求关系等进行分析,全县2022年至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67%、人均GDP增长2.92%、农业生产总值增长1.87%,经济发展较为平稳,现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效果经初步研究决定镇沅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镇沅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63日至202573日,公众可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zysczx@126.com,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0879-3060226


附件:1.镇沅县2023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

2.征询意见表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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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zyzfwz@126.com  0879-5814460  0879-58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