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司法局开展生态资源保护专项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26-08-06 来源: 编辑:zy 阅读次数: []

近期,镇沅县司法局立足县域生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生态保护重点人群与重点村组,靶向开展破坏林草湿资源和古树名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点对点”精准滴灌、“面对面”以案释法,将生态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保护生态、守法护绿”的法治理念,以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

紧盯重点人员,源头防控除隐患。 坚持“抓重点、防再犯”工作思路,将安置帮教与生态普法深度融合。针对辖区内曾有涉林违法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村(居)法律顾问开展“上门家访”。工作人员结合近年来本地发生的非法采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释法+谈心谈话”模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算清违法“法律账”和“经济账”,讲清非法毁林、乱捕滥猎必须承担的刑事及民事责任。通过面对面心理疏导与生活关怀,引导帮教对象引以为戒,自觉远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筑牢了生态安全防线。

覆盖基层村寨,破除陋习入人心。 针对部分群众“靠山吃山、山林野物随意处置”的传统错误认知,司法局依托村组活动场所,召开专项普法宣讲会,向村民详细普及林草湿资源保护、古树名木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重点厘清了“哪些行为属于破坏森林资源”“哪些物种受法律保护”等认知盲区,并现场公布涉林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告知群众维权途径,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聚焦特色产业,精准释法护“金叶”。 结合镇沅古茶树资源丰富的特点,县司法局将古茶树保护作为普法重中之重,开展“一对一”精准释法行动。工作人员深入古茶园、茶叶加工坊,向茶农、茶企负责人解读《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围绕古茶树的认定标准、管护责任及法律责任等关键内容,进行阐释,厘清采摘、管护、利用的法律边界,明确指出擅自修剪、砍伐古茶树及在保护范围内挖沙取土等行为的违法性质,为全县茶产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镇沅县司法局将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推送短视频、漫画等普法产品,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将常态化开展林草湿资源、古树名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治宣传,将其融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政执法监督等日常工作中,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生态法治环境,为建设美丽镇沅贡献坚实的司法行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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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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