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做好营商环境“答卷人”

发布日期: 2026-04-28 来源: 编辑:镇沅县政务局 阅读次数: []

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镇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规范、高效、阳光、廉洁”核心定位,围绕标前、标中、标后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全面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不断推动招投标活动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强化责任传导,筑牢制度根基。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杜绝“责任空转”。落实“谁招标、谁负责、谁履约”要求,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定标、合同履约等全流程行为,杜绝设置壁垒、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至2026年3月底,交易项目共7宗,交易中标金额7377.19万元,节约资金76.98万元。

推进双公示制度,强化信息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市场规范政策,全面清理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全面推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至少提前30日发布,招标文件提前3个工作日预公示通过全周期公示公开招标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知晓率,从源头杜绝“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截至2026年3月底,全县工程建设、综合交易项目5个,发布招标计划9个、阅览量18259人次,招标计划发布率达100%;招标文件预公示4个,阅览量5532人次,招标文件预公示率达100%。

明确招标人代表资格准入,夯实主体责任。为筑牢公共资源交易“源头防火墙”,把好“入口关”,让“懂行的人管项目、公正的人做决策”,杜绝利益输送通道。积极应用远程异地评标、智能辅助评标功能,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明确招标人要选派招标人代表,满足四项核心条件:一是熟悉项目情况;二是掌握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三是能够熟练运用电子评标工具的人员作为招标人代表,参与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四是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选派为招标人代表。截至3月底,开展工程建设项目5宗,共委派7名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活动。

从严落实报告制度,规范招投标权力运行。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报告制度,招标方坚持事前明红线、重承诺,事中遇干预即抵制、即登记、即留证,事后24小时内按渠道上报并执行零报告。全程闭环管控,强化监督追责,筑牢招投标领域纪律防线,确保项目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规范评标报告审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组织开标和评标方面,要求招标人规范履行开标流程,处理开标异议,在评标环节应用远程异地评标、智能辅助评标,并对招标人代表的选派和履责作出具体规定。定标方面,要求招标人加强评标报告审查和中标候选人核验,落实定标责任,明确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处理、中标结果公平性审查、异常情形必须复核纠正,全程留痕归档。

构建数字化档案,实现全程可溯源。依托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与交易系统、开评标系统互联互通模式,做到交易全过程资料自动归集,实现交易档案全流程来源可溯,解决了传统纸质档案归档困难、数量繁多、保存成本高等难题。真正做到档案存储由纸质化到数字化的转变,打通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的“最后一公里”,着力打造电子档案“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全程留痕、不可篡改”的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并对新进项目结束后及时整理下载移交招标人,确保招标项目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可溯源。截至2026年3月底,“一项一档”电子归档管理,完成交易数据归档12项,其中,工程建设类6项,土地出让2项、国有产权3项,综合交易1项。电子文档2038份、音视频880份。

下一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以交易中心立足公共资源交易主阵地,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为抓手,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答卷人,推动交易活动更规范、市场竞争更公平、企业获得感更充足,助力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镇沅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刘兴兰 白艳萍 )

一部手机游云南

一部手机办事通

“互联网+督查”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主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zyzfwz@126.com  0879-5814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