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旅游我带头”倡议书

发布日期: 2025-09-30 来源: 编辑:镇沅文旅局 阅读次数: []

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者们:

旅游业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诚信,是旅游行业的生命线,是维系市场主体与消费者信任的基石,更是镇沅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旅游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镇沅文化旅游的美誉度和游客的满意度,在此,镇沅县文化和旅游局特向全县文化和旅游企业及广大从业人员发出“诚信旅游我带头”倡议:

坚持诚信经营,当好市场“主力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经营。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明码标价、公平交易、诚实守信。严格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确保服务质量与价格相符,不擅自变更行程、不降低服务标准,让游客放心消费、满意而归。

提升服务质量,做好游客“贴心人”。牢固树立“游客至上”的服务理念,将优质服务贯穿旅游接待全过程。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为游客提供温馨、舒适的旅游体验。积极主动为游客排忧解难,及时处理游客投诉和建议,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不断提升游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加强行业自律,筑牢市场“防火墙”。强化行业自律意识,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积极参与行业诚信建设,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对行业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发声、坚决抵制,形成行业自律的强大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旅游市场环境。

强化安全意识,守好游客“生命线”。始终把旅游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及时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工作,引导游客安全出行、文明旅游。

弘扬文明风尚,传播镇沅“正能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文明旅游新风尚。倡导游客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生态环境、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充分发挥文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自身的文明言行,感染和带动游客,共同展示世界茶王、芳香镇沅的良好形象。

诚信建设,人人有责,优质旅游,你我共享。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诚信经营的示范者、优质服务的践行者、文明旅游的传播者,为推动镇沅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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