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沅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持续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服务乡村依法治理,不断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今年上半年已累计进驻村(居)275次,解答法律咨询310人次,免费代书、拟订协议40份,开展法治讲座20场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90次,有效发挥了律师队伍在推进法治镇沅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当好基层普法的“宣传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普法宣传活动,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助力基层法治建设。一方面,做好“菜单式”普法,精准对接群众需求,针对不同群体、不同时期的法律需求,村(居)法律顾问制定“普法菜单”,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另一方面,强化“以案释法”普法,增强普法实效性。村(居)法律顾问结合身边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条文,让群众在案例中学法、知法、守法。
当好法律服务的“咨询员”。“以前遇到法律问题不知道找谁,现在家门口就能咨询专业的律师。”在法律顾问的帮助下,者东镇新光村王大爷困扰许久的借贷问题终于有了解决思路。县司法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详细服务协议,明确律师每月下沉包联村(社区)服务时长不少于8小时,通过“定点坐班、下沉服务”的方式,确保法律服务无死角。村(居)法律顾问通过事先公示服务时间,定期按时“坐诊服务”,为村民法律疑难问题“把脉开方”,面对面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将“法言法语”转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乡音土话”,帮助群众理解法律法规,分析法律风险,提供解决方案,有效解决基层群众“找法难”问题。
当好矛盾化解的“调解员”。法律顾问以“化解矛盾在基层、普法教育入人心”为目标,在全县广泛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村”行动。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助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减压阀”和“润滑剂”。利用法律顾问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矛盾双方当事人理清权利义务关系,为调解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村(居)法律顾问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具备中立性和公正性,更容易获得当事人的信任,进而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需求,提升调解效率;村(居)法律顾问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补齐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的短板,有助于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发生。
当好村(居)治理的“护航员”。引导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基层依法治理,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村(居)法律顾问指导村居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村规民约,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村(居)法律顾问为村居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保障村级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帮助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水平,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今后,镇沅县司法局将持续督促村(居)法律顾问认真履职,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为群众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动镇沅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