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多种方式宣传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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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实施以来,镇沅县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和全社会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专题报告,争取支持。新修改统计法实施后,县统计局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将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宣传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要求进行说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 送法入企,精准普法。12·4宪法颁布日、12·8统计法纪念日期间,县统计局专业人员深入城区一套表调查单位,零距离、面对面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向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发放新修改统计法单行本和宣传折页100余份,积极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重点部门,重点宣传。新修改统计法实施后,县统计局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10余个经济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宣讲,进一步深化行业主管部门对新修改统计法的了解,“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先学一步,学深一层。12月3日,在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作出了要求。县统计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改统计法进行学习,要求所有干部职工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严格遵循新修改统计法的要求,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为镇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数据支撑。12月13日,墨江、景东、镇沅统计局在镇沅县开展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为主题的联合支部主题党日,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加深统计系统对新修改统计法的认识。在年末开展的各专业统计年报培训中,县统计局将新修改统计法作为重要议程,向各乡(镇)、企业统计员进行了培训,确保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在基层贯彻实施到位,进一步促进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宣传讲解,加深认识。12月11日,组织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经济指标分管领导,各经济部门负责人,各乡(镇)长、分管统计工作副乡(镇)长和统计员,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等80余人参加普洱市统计局新修改统计法镇沅宣讲会,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浓烈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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