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高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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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高 玲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数据局局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5年5月起算); 龙思璐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5年5月起算); 肖 浩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5年5月起算); 王国能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局局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5年5月起算); 刘 杨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5年5月起算)。 杜 瑜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龚大培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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