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舒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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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 舒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管理七级)职务; 郑 力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兼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恩乐镇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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