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杨晓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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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晓清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4年2月起算); 李院兰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算); 饶梦梅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算); 魏玉亭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和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算); 罗 剑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算); 张 勇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算); 王连贵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中学校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算); 师 伟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算); 田国顺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副校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算); 王兆明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3年12月起算); 自林雄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祁灵梅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曾 伟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兼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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