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伟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全县小二型水库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建议》(第46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2020年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镇办发〔2020〕25号)文件要求,本着“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请县水务局结合实际,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为开发对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于水库的运行管理,人员确定后请将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聘用人员工资用就业补助资金按每月每人800元标准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