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县人民政府决定:
熊邦华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松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有勋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沈桄琨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郑华相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兴林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按板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立雄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唐之文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邱云龙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李开明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智勇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