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2022年4月18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
徐世宇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艺琳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雷恒锋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 浩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刘元坤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 杰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
梁炳华 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毕晓英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旃 毅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陈泰华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陈 刚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姜成华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按板司法所所长职务;
吴肖鸿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邱卫华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戴释莹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和平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李 越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振太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 波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嘉勇 免去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按专业技术职称管理)。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