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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延时服务加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9001-/2022-1227001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镇沅县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镇政办发〔2022〕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现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延时服务加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延时服务加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践行“两个革命”,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除为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三种服务方式外,镇沅县政务服务中心从2022年8月1日开始对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延时加时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地点及服务方式

(一)延时服务。每逢正常工作日农民街天(尾数3、6、9)中午11:30—14:30由部分部门在政务大厅为广大市民提供相关事项办理。

1.公安局窗口: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

2.民政局窗口:婚姻登记;

3.残疾人联合会窗口:残疾证;

4.医保中心窗口:医疗保险零星报销材料受理、医保政策咨询等;

5.就业中心窗口:就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二)加时服务。每周三晚上19:00—21:30由部分部门在政务大厅为广大市民提供相关事项办理。

1.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房管所窗口、税务窗口:不动产转移登记;

2.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积金提取。

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及自治县民族节日期间不提供延时加时服务,节日期间本级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开通电话预约、网上预约服务。

二、相关要求

(一)如遇特殊事项集中办理时期,提供关联事项的部门配合做好延时服务、加时服务。

(二)由提供延时服务、加时服务的窗口单位自行确定开展延时服务、加时服务的窗口数及办理事项,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扩展服务范围。

(三)延时服务、加时服务和正常工作日的窗口服务必须坚持四个一样,即:仪容仪表一个样、文明用语一个样、举止行为一个样、服务态度一个样。

(四)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将把此时段服务统一纳入中心日常管理,安排带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守配合做好延时服务加时服务工作。

(五)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在高频事项办理时段积极为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延时服务、加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其它方式灵活多样的服务,对做得好、特别是受到企业和办事群众表扬的窗口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表扬,被企业和群众多次反映做得不好的窗口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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