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镇沅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并在镇沅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http://yx.xxgk.yn.gov.cn/Z_M_011/default.aspx?departmentid=1568)。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镇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5814460,电子邮箱:zyzfxxk@126.com。
一、概 述
2017年,镇沅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热点问题,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率,以深化公开促政府职能转变,以优化服务促政府效能提升,切实维护好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不断助力脱贫攻坚。各乡(镇)和部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按照《条例》和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规定、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合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完善公开内容和渠道。各乡(镇),各部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对应公开的事项,严格按照审查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刊物、电子显示屏、档案查询等途径及时进行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便民服务事项、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行政审批、房屋拆迁、人事管理、民生改善、公共安全、扶贫等政府信息。
(二)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乡(镇)和部门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严密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保密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保密部门业务培训。确定单位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审核人,监察、保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和监管部门。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017年,镇沅本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以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在全县开展网站自查整改,对内容更新不及时、保密审查不严、内容不真实、无故不受理、拖延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单位责任人进行追责和问责。
(四)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透明、高效、廉洁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围绕乡(镇)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公开、意见反馈、投诉处理、满意程度等落实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各单位政府信息发布和更新情况,及时向社会进行通报,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五)抓好政府网站建设。2017年,我们关闭50余个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并将信息整合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同时,按照《国务院网站建设指导意见》和省市统一规划,镇沅规划建设了自己的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闻、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此外,镇沅还积极推进政府决策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加强“96128”政务服务专线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查阅点的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镇沅通过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文化馆、刊物等载体主动向社公开了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职责、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重大项目建设、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共计公开26900余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政府OA系统信息共享平台公开政府信息3500余条,电子显示屏公开政府信息1500余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纸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4900余条,政务大厅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6600余条。另外,通过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等公开4400余条,利用LED电子显示平台、企信通公开40000余条各类安全提示。同时,利用档案馆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便利,全年共接待社会各界查阅档案和资料人数260人次,提供利用档案及资料2460卷,复印档案2145页,并免收一切服务费用,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阳光透明、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功能作用。
(二)政务服务公开情况。2017年,通过两次梳理,共取消 143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实施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82项。镇沅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实际进驻单位23个,按要求未进驻单位8个(场地限制)。另下设公安(含交警)分中心和林业分中心。县乡两级为民服务中心共受理事项191068 件(县级129404件、乡镇61664件),其中受理行政许可事项63616件(县级58997件、乡镇4619件),办结率100 %;受理便民服务事项127452 件(县级70407件、乡镇57045件),办结率100 %;接受群众咨询上千余人次;开通96128政务服务专线固定座机电话60个,设立政务服务专线手机服务电话138部,有联络员138人。截至11月30日全县共转接电话49次,成功33次,失败16次,转接成功率为67%,满意率97%。
(三)政策解读情况。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函〔2017〕69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并在镇沅政府网开设 “政策解读”专栏,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充分运用县广播电视台、镇沅信息网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履行好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网、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策解读160余条,转发省市解读99条;政府领导做客普洱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对镇沅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社会治安、城市建设等方面政策热点问题为群众进行了在线解答和解读。
(四)回应社会关切和舆情处置情况。建立健全镇沅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县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明确政府新闻发言人各部门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充实。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采访和撰写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主动回应关切。2017年,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96128转接电话49次,成功33次,失败16次,转接成功率为67%,满意率97%。;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6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9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系统,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县档案局、图书馆按照《条例》要求,在馆内开设查阅平台,方便公众查阅。三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栏、县长热线、电视报刊等传统公开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四是编发镇沅政务信息期刊,将镇沅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老百姓关心热点问题,政府工作开展情况等定期编发。同时,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载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更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真实、有效的政府信息,提供方便、简洁、快速的查阅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镇沅在政府网站专栏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等服务。2017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所产生的相关收费,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所发生费用3000余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7年,镇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一是少数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重视不够,甚至认为无关紧要,应付了事,不公开,未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人员、经费、设备配备不到位;二是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不够,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掌握不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部分单位认为政府信息公开过多,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不愿意公开或者不及时公开,尤其是财务、人事、采购方面信息,公开的也只公开一些新闻类信息应付了事;四是政策文件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职能部门对政策文件的解读,绝大部分单位只发文件不做解读,造成公众对政策文件理解不到位。
(二)工作计划。一是全面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诠释好《条例》的内容,逐步形成“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多层次、全方位挖掘信息源,不断拓宽信息面。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领域、政府采购、行政审批、扶贫攻坚、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老百姓更多更好参与到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中来,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的在阳光下运行。